两台湾人合伙开公司 当时别忽悠写了张借条 现在被对方在大陆告了限制高消费 咋么办 好冤

如题所述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如果确实是被忽悠的,而且没有借款事实发生,那么应该进行申诉即可!追问

合伙资金 然后打了借条给他 只有三人合伙合同 没有写借条上的钱是用来合伙开公司的 现在没法回湾了

追答

你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叫对方承认是合伙开公司的钱

追问

人嘟不联系了 那人回台湾了 我们现在回台能回得去吗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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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5
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有借条而且你又是正常的成年人,就要承担借条中的债务责任。
如果你有证据推翻借条内容,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撤销对你的征信“黑名单 ”,追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