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特岗教师,签了3年合同,工作2年后,想辞职,教育局要求赔5000元的违约金,请问我应不应该给?

我是特岗教师,与教育局签了3年合同,工资为每月2000元,现在工作两年了。由于身体不适并且考取研究生,想辞职并调取我的档案,但教育局要求赔5000元的违约金,请问我应不应该给?
合同上写了赔偿未完成服务期的工资的70%。

首先要看合同是否约定了违约金,其次看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理,象你的这种情况合同只能约定如果你违约你应当赔偿教育局培训费用的三分之一,并且教育局应举证证明对你进行了必要的培训且支付了费用。否则你不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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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1
 法律规定,劳动者只在两种情形下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约定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4-08-21
应不应该给违约金,不是教育局说了算的,要看你们当时是如何签定的合同。
你个人和教育局都应该以合同为依据。但方面说的都不行,要有法律依据。不然签的合同还有什么用呐。把合同找出来,好好研究研究。
第3个回答  2014-08-21
这取决于当初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有没有写明未满期工作要不要赔违约金。追问

协议上写了赔偿未完成服务期的工资的70%。

第4个回答  2014-08-21
这位网友,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认要真看你和教育签订的合同的约定事项,如有“违约金”约定是你违约................;;如没有“违约金”约定................;;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