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政府签了拆迁补偿协议,现在政府又说我是违章建筑,原协议无效,要求重新签订,怎么办?

我们一家三口户口一直都在村里,单独户口。之前在村里一直无住房,今年在村里建了一处平房,没有土地使用证。5月23日村里公告突然通知要拆迁,根据拆迁文件要求,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村合法有效人口,有无土地使用证的住房,经过组、村、乡三级认定后,可为合法有效宅院,补偿标准与有证住房一致。。经过审核,我们通过了三级认定,并经过公示,端午节当天和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但7月份拆迁办纪委的人突然通知说有人举报我们,说我们的房子是违法建筑,不应该享受安置补偿,要求和我们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原有协议无效,否则纪委会向检察院移交,追究我们的责任。。。纪委人员未向我们出示任何调查证据就要求我们退回原有补偿协议,这合法吗? ? 纪委人员通知我们说凡今年5月份建成的房子,均属抢建房,是违章建筑,但又没有任何依据性文件,这合法吗??(我们的房子是4月份开建,5月7日完工),,恳请专家帮忙,看看我该怎么办???

    5月23日村里公告通知拆迁,你们是5月7日完工的房子,不是抢建房。

    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建房没有经过批准,应当视为违章建筑。如果拆迁文件要求,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村合法有效人口,有无土地使用证的住房,经过组、村、乡三级认定后,可为合法有效宅院,补偿标准与有证住房一致。经过审核,你们房子通过了三级认定,并经过公示,当天和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应当给以补偿,纪委处理是不正确的,应当相上级反映。

    纪委说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不会受理的,这样说是骗人的。这是纪委人员法盲的表现,没有犯罪检察院不会介入。

追问

纪委的人员一直和我们说,是同村里有人举报我们,说我的房子是违建,然后他们才开始调查的。但是在他们要求我们做笔录的过程中,没有向我们出示过任何调查的结果和证据,就直接要求我们重新签协议,并且已经决定从现在开始停止发放我们的拆迁过度安置费。我的房子现在已经拆的连砖头都找不着了,请问,我现在最有效的方法该怎么做?能起诉他们吗?

追答

只要你讲的是实际情况,你就可以向县市政府反映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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