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申报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服务窗口领取),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属于改建工程的,应当提供建筑所有权(使用权)证等确权文件。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改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报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