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各位专业人员帮帮忙,真的谢谢了。
同事甲骑电动车带人(同事乙),过马路时乙被汽车撞了右小腿,有以下要点:
1、电动车是甲的。
2、离她们过马路约300~400米的地方是十字路口,有斑马线,但甲考虑到走斑马线后是逆向行驶,所以就就近穿过马路。
3、电动车过马路不是推行。
4、同事由南往北,肇事车由东往西,现场没有刹车痕迹,怀疑是把油门当刹车踩了。
5、肇事车没有按喇叭。
6、肇事车没有打方向盘。
7、这条路上有个学校,有牌子注明“前方学校,请慢行”。
8、甲乙过马路前看过马路上的车辆,肇事车距离约400米,路宽大约十米,甲当时推断有足够的时间过马路。
以上是具体的情况,关于电动车带人、在非斑马线处过马路、未下车推行,这几个情况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肯定是违反的,有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在这个事件中是不是要承担同等责任?如果肇事司机全责是不是肇事司机必须全赔?
还有关于汽车保险这方面,肇事车可以从保险公司那理赔到多少?如果是肇事司机全责,是不是保险公司可以全部赔偿?(不管医药费住院费多少还是有最高限额?)如果判定双方都有责任是不是肇事方得到的赔偿金就很少?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肇事司机不肯支付费用。一方面他说愿意承担全责,这个是不是出于他可以得到保险公司全赔考虑的?另一方面,他又说要甲出费用,不知道是不是考虑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可能有一定限额?
这个情况该怎么办?交警那边好像还换人了,昨天去录口供的今天到医院处理此事的不是同一个人,是不是肇事者找了关系还不清楚。
恳请大家帮帮忙,甲乙两人都是刚毕业出来工作,还在实习,家人也在别的城市,甚至乙的母亲听到乙受伤的消息后都进了医院。
我也是刚出来工作的,对于这些都不懂,而对方是那种比较厉害的人,该怎么办呢?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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