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题目(不符点是否成立)

1999年5月28日,N银行议付了B公司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金额USD20,000.00。N银行认为单证相符,并于当日将单据寄往I银行。
1999年6月11日,N银行收到I银行的拒付通知。经向速递公司D公司查询得知,单据到达I银行的确切日期为1999年6月1日,由I银行署名为R者签收。 1999年6月12日,N银行去电I银行,提出反驳。
1999年6月17日,经N银行有理反驳,I银行电传答复接受单据,并告知付款到期日为8月2日。8月4日,N银行收到I银行付款,金额USD19,855.00,扣费USD145.00。N银行认为扣费不合理,去电要求I银行说明扣费明细。I银行答复为扣不符点费.USD90.00,电传费USD55.00。
问题
1. I银行拒付是否有效?为什么?
2. 你认为I银行的扣费是否合理?为什么?

1、拒付无效,因为I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只要单据签收时间和地点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没有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时间和到期地点),则视为单据寄送时间符合信用证规定

2、不符点扣费不合理,如有不符点,要说明不符点理由。如果是有不符点的话,银行是有理由拒付全部金额的
电传费承担要具体看信用证上的银行间的权利义务条款规定

我们平时操作的时候,一般信用证都会被银行扣不符点费,但是只要金额不是特别大,就不会和银行较真,毕竟不好得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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