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A. 以“人”为中心,分类简单,重视公务员的人品条件和学历、资历
B. 以“事”为中心,分类详尽,重视职位工作和公务员个人的专长,官职与官阶合一
C. 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官职与级别相对分离
D. 突出对公务员的品级、官阶的区分,公务员队伍组织严密、等级分明

【答案】:B
本题考查人文历史。
A、C、D项错误,“品位分类”以“人”为中心,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突出对公务员的品级、官阶,重视公务员的人品条件和学历、资历,官职与级别相对分离。
B项正确,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分类详尽,依工作职责和贡献大小分类和确定待遇。特点是,官职与官阶融为一体,不存在独立于职位的官阶。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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