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如题所述

1.当事人申请是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处理 劳动争议 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 深圳 申请劳动仲裁 流程其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 代理 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3.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 仲裁申请书 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 管辖 。 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请人予补充。 3.仲裁前的准备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 立案 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 法规 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请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 证据 ,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 劳动纠纷 的处理方案。 4.仲裁审理的流程一般为: (1)通知当事人。 (2)双方先行调解。 (3)开庭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 (5)仲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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