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村村民,流转本村一块退耕还林地到期。村委会不给我实行家庭承包,要拿出来公开招标,合法吗?

如题所述

当然合法,家庭承包的土地是指村集体平均分配给村民的承包地,并不包括村里的机动地和通过流转其他村民的承包,如果该土地是原来就是你家的承包地,在退耕还林时,你家直接将其退林还林,那么该土地的使用权必然由你家继续使用。该土地依据土地承包法,将长期由你家继续承包,这种情况属于家庭式承包,除非国家的土地政策调整,否则村集体无权收回。
但是如果该土地是集体的未分配地,村委会通过协议方式给村民使用,则合同到期后,集体有权收回重新发包。但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权,这种承包可以称为合同式承包。依据合同法来办理,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直接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如果是公开竞标,价格应当按市场价格来定这个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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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1
村委会的做法并无不当。退耕还林后的林地属于村集体组织,你承包期满,村委会可以继续承包给你,也可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方式发包,价高者中标。
第2个回答  2019-11-11
假如这块地不是你分的承包地,而是租(也可以叫流转或承包)的村集体的机动地块,现在租期到了,是可以公开招标的,同等标的,你有优先权,若本就是你的口粮田(家庭承包地),村委会外包他人是违法行为!
第3个回答  2019-11-11
这是合法的。如果你在这块地上有合法的添加物,那是你的财产,比如你修了沟渠道路(必须是上次合同允许的),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如果让别人中标了,这些有形的和无形的资产必须给你。你也可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