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制 提高素质 全面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

如题所述

(2007年7月20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对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管理手段、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适应新体制要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尽快把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任务落实到位。要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尤其是加强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抓好基层,夯实基础,把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不断深化对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要保证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编制、经费到位,切实发挥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在土地管理执法中的作用。温家宝总理作了“要重视和加强对乡(镇、场)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和监督”和“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批示。2004年,国务院、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和《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组通字〔2004〕2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04〕50号),对我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法监察职能,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案件调查和处理等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体系,保证国家和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基层国土资源所担负着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登记、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和矿产资源日常管理等基础业务工作,履行着执法监察和化解资源纠纷等重要职责,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神经末梢”,也是国土资源系统形象最直接体现者。如果把国土资源事业比成一座大厦,那么乡(镇)国土资源所就是这座大厦的根基,根基深厚、牢固,大厦才能高大、雄伟。目前,自治区88个县(市)共有乡(镇、场)1125个,现有国土资源所796个,设立国土资源所的乡(镇)占自治区乡(镇)总数的70.75%。现有工作人员2924人,核定编制2867人。无编制人员57人,占现有人员的2%;在现有人员中自收自支人员678人,占核定编制人员的24%;另有聘用和兼职人员283人。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国土资源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沙湾县城镇国土资源所等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被授予“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6位乡(镇)国土资源工作人员被授予“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自治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县(市)乡(镇)国土资源所的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截至2007年2月,哈密市的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拜城县的15个国土资源所还未实现垂直管理;二是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测手段落后,不能完全满足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四是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不能适应新形势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到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硬件”和“软件”建设,保证国土资源所依法履行职能;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自治区乡(镇)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测体系,对于加强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职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抓住机遇,全面完成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任务

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2002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中,我们发现乡(镇)土地违法情况比较突出,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能力明显不足等问题。2003年,厅组织对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条件很差,有的由乡政府提供一间办公室,有的和其他单位公用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十分落后,不能很好地满足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积极和自治区发改委协商,准备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但当时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是很困难的。2004年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后,我们参照自治区环保局实施的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场)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和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执法能力项目建设规划》,2005年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立项,其中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预计投资额为1.9亿元。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从2006年开始,厅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查清了自治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基本情况。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决定对全疆860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所建设、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同时,按照“两条腿走路”的原则,选择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博尔塔拉州温泉县进行了建设试点,总结了建设经验。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的立项批复,项目建设投资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筹为主,申请国土资源部支持,自治区发改委给予适当补助。为了解决建设资金,我们从2006年开始与自治区财政厅协商,根据“取之于土地,用之于土地”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1999〕1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自治区留成部分中全额予以安排。2006年国务院31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48号文件下发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开支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安排失去了依据。从2007年1月开始,我们就建设经费问题多次请示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努尔兰·阿布都满金副主席,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协商,建设资金基本得到落实,2007年的建设资金已经由自治区财政厅下拨。从立项到建设资金的落实,可以说是一波三折,极其不易。我们一定要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真抓实干,切实把建设工作搞好。

1.完善体制,理顺关系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要求,国土资源所由原来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机构改变为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人、财、物的垂直管理。但是,部分县(市)机构改革不够彻底,对乡(镇)国土资源所没有实现垂直管理。同时,对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落实不力,存在“有人没编”和自收自支编制占了相当比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前提条件,就是机构改革要到位,人员编制要落实到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抓住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这个大好时机,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加强和当地政府协调沟通,切实理顺各方面关系,进一步落实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经费,对于自收自支人员的各类经费也要纳入地方财政。

2.强化职能,提高素质

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要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的方针,不能硬件设施上去了,人员素质上不去。从自治区的情况来看,由于历史原因,乡(镇)国土资源所普遍存在人员过多、年龄偏大、知识陈旧、不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的状况。和发达地区相比,我们在硬件跟不上的同时,人员素质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差距。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素质是这次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在“软件”建设上狠下功夫,努力推动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服务水平、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迈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职能的转变。在以往工作中,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职能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当时国土资源所的重要职能就是保护耕地和对农民建房的审批。第二个阶段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乡(镇)人民政府土地审批职能调整到县级人民政府,基层国土资源所也逐步调整为县级国土资源局的下属单位。从现在看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职能主要是国土资源基础业务、执法监察和化解资源纠纷矛盾。要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变革,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职能也要相应进行调整和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维护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是着力促进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提高。要引导基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意识,自觉遵守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分层”的原则,加大基层国土资源干部培训力度。培训要有针对性,对于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同志来说,主要是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不一定要去了解宏观经济学,但必须熟悉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能够执行法律。还要学习掌握信息技术、科技手段。总之,新形势下,我们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要有明显提高。

三是大力推进服务理念的强化和廉洁自律机制的完善。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个窗口。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服务水平是否提高,廉洁自律机制是否完善,对整个系统影响十分重大。我们处在第一线,一定要把服务放在第一位,要从小处着手,廉洁自律要常抓不懈。要按照标准化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监督,形成互相制约机制,进一步塑造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3.真抓实干,搞好硬件

要在3年的时间内完成全区860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其中,中心所218个,普通所544个,加强所46个)的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自治区乡(镇、场)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进行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机构改革到位,人员编制落实到位,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对于那些机构改革不到位,人员编制不落实,自收自支人员未纳入财政的县(市),我们暂不予投资建设。2007年是全面开展建设的第一年,要完成339个国土资源所的建设,列入建设计划的县(市)要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力争开个好头。

一是要切实做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关于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厅制定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基本原则,下发了《自治区乡(镇、场)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内容、建设程序、建设标准进行了统一部署。编制了建筑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分年度投资计划,并在3个县进行了试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做好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统筹考虑本县(市)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对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整合,做到布局合理,管理方便。要办好基本建设的手续。列入2007年建设计划的县(市),要提前介入,解决好建设用地,办好规划许可等建设手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建设用地的“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已经发现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选址不合理,用地面积不够等问题,一定要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坚决杜绝类似的现象发生。

二是要做好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凡是新建业务用房的乡(镇)国土资源所,都要严格按照厅统一下发的建筑施工图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建设面积,不能随意超面积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有资质、有建设能力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建设。施工单位的选择,对促进建设工作极其重要。在试点阶段,我们要求由地(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建筑施工单位的招投标,现在看来,效果不是很理想,以后招投标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图纸精确施工。在试点中,我们发现有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筑施工单位存在不按建筑施工图施工,偷工减料的行为,在以后的建设中要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在建设好业务用房的同时,要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按照“前有庭,后有院”的要求,做好庭院的建设和绿化工作以及通水、通电、通暖工作,为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三是要配置好办公设备。由于历史原因,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办公设备十分落后,在北疆条件较好的地方,国土资源所办公设备也就是几张桌子、几把椅子,相当一部分办公设备属当地乡(镇)政府所有。根据建设实施方案,配置国土资源所办公设备是这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标准化办公的要求,我们要给各所配置包括电脑在内的办公设备,目的就是要改善这一落后状况。设备配置到位后,县(市)国土资源局要登记造册,落实到人头,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四是要重视信息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体系。要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地籍、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利用、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储量、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及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顺利进行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强基层的观念,把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当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程。尤其是列入2007年建设计划的地(州、市)和县(市),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实行问责制,对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是牵涉全系统的一件大事,要明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厅成立了自治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做好年度建设计划的下达、建设资金的下拨和各项协调工作;加强对建设工作的动态监管,做好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和验收工作。地(州、市)国土资源局也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州、市)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协调县(市)政府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建设用地等事项;积极与地州市财政部门协调,保证建设资金拨付到位;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地州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要对建设质量全面负责,保证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要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国土资源所建设是经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一定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来运作。要做好基本情况的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要增加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要求,对建筑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办公设备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配置;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项目基本建设的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和审计。整个项目建设完成后,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进行审计和检查。我们不能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要坚决杜绝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警惕。

四要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做好具体指导工作,善于发现和总结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并及时宣传和推广,做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建设经验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不走弯路,全面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

[在自治区乡(镇、场)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监测网络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议上的讲话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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