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君主立宪制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相比,有哪些共同点和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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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点
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君主为世袭元首,但君主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不同程度的限制
不同点
英国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内阁必须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续。内阁如失去议会信任,则必须辞职或提请君主解散议会 ,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 。君主是“虚位元首”,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主要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活动。但君主仍保留显赫的地位和象征国家团结统一的尊严,仍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日本君主立宪制虽然也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宪法往往是钦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议会是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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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9
日本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如同世界上多数君主立宪制度,天皇于日本只有元首名义,并无政治实权,但备受民众敬重。
日本政治体制三权分立: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
宪法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为国会,众议院480席,参议院242席。选民为20岁以上的国民。
从1955年起,原称保守合同的自由民主党(自民党)一直长期执政,只是曾在1993年至1996年间短暂被对手替代执政,1996年后就一直执政到今天。其余在野政党包括日本民主党、日本社会民主党、日本共产党等。现时日本自由民主党及公明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执政。
英国
君主立宪制是现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实质是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这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英国的议会制度奠基于中世纪的“自由大宪章”“牛津条例”等封建法律文献。它们所确立的“法律至上”和“有限王权”基本原则,构成了英国立宪政治的政治基础。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而作为重要成果的《权利法案》是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文本。现代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在保留古老的宪政传统和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基础上,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
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从价值选择来看,不难发现,这实际上也是人为地将法理与情理结合在一起的制度设计。法律固然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但“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固有矛盾从未消失过;法官固然是精通法律的,但存在着机械执法、无视情理的可能性。来自社会的陪审员们虽然不懂法律,却懂社会情理。一个人难以代表复杂的社会心理,但来自方方面面的12个人应当说差不多了。知晓情理的陪审团和精通法理的法官结合在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巧妙的组合。这不等于诟病没有陪审团的诉讼模式,更不等于说不设陪审制度就必然会出现情与法的冲突。那么多大陆法系国家都没有陪审团,定然有别的结合方式,比如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理念应是相近的,即刚性之法和柔性之理的统筹兼顾。有一点还需注意,情理是柔性的和不具体的,但吸纳情理的途径和范围应是刚性的和具体的,严防情对法的随意侵蚀。
第2个回答  2010-03-09
君主立宪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从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英国的《权力法案》就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西班牙、卢森堡、瑞典、泰国、日本、柬埔寨等。
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天皇)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利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的产生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君主立宪制在当代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形式.

君主立宪制国家

欧洲: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葡萄牙
亚洲:日本、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巴林、卡塔尔、不丹、约旦
非洲:莱索托、摩洛哥
美洲:加拿大、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大洋洲:汤加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

日本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优劣

日英宪制的共同优点
1.人民能够分享部分政权;
2.从专制政治过渡至完全民主政治的阶段,避免政治模式剧变对国家各方面引发的巨大震荡。

日本宪政的独特优劣
1.政权集中
优点:决策效率高。
缺点:人民权利受到很大的限制;
2.军人权力较大
优点:较适合应付当代急速转变的国际外交形势。
缺点:国家发展以军事为先,民生为副。
3.国会权力不足
优点:避免国会因内部意见分歧而延误行政。
缺点:皇权过大,没有与民众集思广益的好处。
英国宪政的独特优劣
4.政权在民选代表手中
优点:人民的权利会受到足够的保障。
缺点:决因集体化而无可避免的较为迟缓。
5.军权受国会限制
优点:民生凌驾於军事之上,军人鲜能揽权。
缺点:文人政府未必能果断回应瞬息万变的国际局势。
6.国会拥有真正的管治权。
优点:容易集思广益,照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缺点:容易因意见分歧而瘫痪政府的日常运作,和延误重要政策的厘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5
1、君主立宪制主要分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度(国王有权)、议会制君主立宪(国王无权)

2、二战战败之前的日本是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度,战败后的日本是议会制君主立宪;
英国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一直是议会制君主立宪

3、以战败前日本和英国相比:
相同点:都有国王、都有议会、都实行代议制
不同点:日本国王有权(而且权力很大,除了行政权甚至还有军权)、英国国王无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09
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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