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已年满18周岁还有居住父母房子的居住权吗?

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 且户口因结婚关系迁出 是否还有父母房子的居住权

子女已年满18周岁还有居住父母房子的居住权。从《婚姻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立法本意,是把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就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外还要考虑父母的承受能力。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把18岁作为父母抚养子女的分界线,把这个问题绝对化了。年满18周岁和不满18周岁最大的差别就是权利义务主体发生了一个本质性的变化。在未满18周岁的时候,孩子主要是享有权利,义务较少,父母主要是承担义务;年满18周岁以后,从父母那里享有的权利就少了,要承担的义务就越来越多了。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将年满18岁子女赶出家门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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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6
对法律而言 房屋所有人才有房屋的使用权和居住权 换句话说也就是户口本上的人 也有居住权,像您子女这种情况而说 已经没有居住权,但是在道义上来讲就很难说了 也许子女有困难 没有房子 也可以居住,但是您不希望子女打扰自己的生活 或者其不孝顺,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请慎重考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16
有啊
怎么没有,法律上没有说成年人就不能居住父母的房子了
况且现在有几个年轻人能出了学校马上在社会上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