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者受伤,雇主应当如何赔偿

雇佣者在工作时受伤住院,这期间有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家人照顾导致误工的费用等等,面对这些额度不菲的费用,在合法的范围内,雇主会赔偿多少呢?会全部买单吗?(雇佣者作为一个病人,出院后还有个恢复期,恢复的不好可能就残废了,是三个手指带手掌没了,这期间的误工费又该如何清算呢?)我的家庭条件不好,希望讨个合理公平的说法,求贤者帮忙!

如果雇员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员没有过错责任,由雇主全额承担。误工费依照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依照法律规定:

1、雇员在从事雇指定的事务中受伤,产生的费用应由雇主全额赔偿,但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

2、误工费应付至治疗终结之日,以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三个手指带手掌没了,构成了肢体残疾,待伤残鉴定后应支付伤残赔偿金;

3、家庭条件不好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免责事由,但确有实情,当然可以与伤者一方协商解决。

扩展资料:

一、第十一条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第十二条 

1、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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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7

第2个回答  2020-11-20

第3个回答  2010-03-18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依照法律规定:
1.雇员在从事雇指定的事务中受伤,产生的费用应由雇主全额赔偿,但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
2.误工费应付至治疗终结之日,以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三个手指带手掌没了,构成了肢体残疾,待伤残鉴定后应支付伤残赔偿金;
3.家庭条件不好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免责事由,但确有实情,当然可以与伤者一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17
按规定雇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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