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舅爷属于脑瘫,我父亲一直赡养20多年,后因病重,我二舅爷和我父亲还有两个侄子共同签订《赡养协议》协议中明确说明:“我大舅爷的生老病死由我父亲照顾,一切财产有我父亲继承.协议经村委会盖章确认,村上领导签字确认。'签订协议后,我父亲在我大舅爷的宅基地上建起房屋,老房未拆,所建房屋在老房后面。三月后我大舅爷去世,我父亲也一直在我大舅爷的房屋居住。两年后我二舅爷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名为我二舅爷。我父亲知道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有效,房产归我父亲所有.'(打官司时间为拆迁征地通知时间内)
因房屋所在地村要被拆迁改造,我父亲要求雁塔区土地办给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办一直未给办理,只是撤销了我二舅爷的《土地使用证》,让我父亲写申请经村委会盖章交到土地办,而村委会不愿意给盖章。在这期间,我父亲拿着法院判决书多次到(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安置办回复“不予认可判决书,拆迁安置认(土地使用证)。后来房屋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拆迁,我父亲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拆迁安置办公室从未和我父亲谈过,拆迁安置的任何问题。而与我二舅爷谈拆迁安置等事宜。
1.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可不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
2.被强制拆迁的房屋怎么申请赔偿?
3.是否应该给我父亲拆迁安置,怎样才能拿回属于我的拆迁安置赔偿?
1.我父亲和我大舅爷不是一个村的,不属于一个区!
2.现在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因当时判决书只是和我二舅爷打的,只是“协议有效,房产归我父亲所有'
3.如果拆迁办给我二舅爷赔偿,而不给我赔偿,我该起诉我二舅爷还是拆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