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山市最早从什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如题所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中山市强制补缴社保的时间是1998年.
1、职工工资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之间应按实际工资缴费。
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省基”)为2454元,比上年度增加272元。而从去年开始,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计发办法已经以省基作为标准。与此相应,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7362元(省基的300%),下限为1472元(省基的60%)。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介乎上下限之间的,按照实际月应税工资、薪金计算。
与养老保险不同,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四大保险的参保缴费上下限,目前还是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市基”)的300%和60%计算。以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349元为基数,上限是10047元,下限是2009.4元。番禺、花都、增城和从化与其他区分属不同统筹区,其缴费基数分别为2233元、2375元、2206元和1927元。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十条被保险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个人帐户积累的情况决定。单位按所属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测定,经上级杜会保险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部份,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
缴费基数和比率可以在中山市劳动部门网站上查询:12333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