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9月1号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写明离职日期是10月15号,部门主管已签字,但部门经理一直不签字,我的合同是9月26号到期,今天是10月8号了,请问我现在可以直接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吗?另外我9月29号和30号请了两天假,经理也不签字批,请问如果我现在离职这两天单位是否会按照旷工处理?先谢谢各位的回答了。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就可以安排走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