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8-22
您好,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和劳动合同期限内相同的全部劳动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因此,即时是处于试岗期间,但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向已履行劳动义务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基于劳动者的相对弱势地位,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间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轻易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满足过失性辞退条件和无过失性辞退前两项情形的。试用阶段,是公司和劳动者双方互相了解的期间,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双向考核的过程,劳动者当然可以在试用期间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向单位提出辞职,只要满足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当然,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同样也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基于对劳动者相对弱势地位的保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终止劳动合同,取消对劳动的录用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因此,在试用期期限内,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在现实中遇到公司无视法律规定,拒绝支付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