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两年的工作,公司解除合同只赔了两个月的底薪,也就是3200,底薪是1600一月,这样赔偿合理吗?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年终奖)计算。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赔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包括年终奖)计算。用人单位按照底薪计算经济补偿金肯定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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