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被保姆遗留在电梯后从8楼坠亡,该保姆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

如题所述

     因为一位保姆的粗心和不负责,两岁的女童被遗留在了电梯之后,导致从8楼掉下去不幸坠亡,事情发生之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去世的孩子让人心痛,而保姆又让人憎恨,孩子的不幸去世保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保姆已经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她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事发时的监控被暴露出来后,越发让人看得心疼, 事发当时孩子爸爸和保姆带着女儿准备回家,准备上电梯的时候,保姆提出带着孩子去玩一会儿,这时爸爸还嘱咐说,玩一下就尽快上来,得给孩子洗澡,可谁也不知道,这一别就是永远。当时保姆拿着滑板车带着孩子走入到了电梯当中,在这个期间,保姆一直都在注意自己的手机,到了1楼的时候,孩子原本想去摸电梯键,可是被保姆给阻止了,随后保姆便带着车走出了电梯,直到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孩子没有跟着出来,可这时早就来不及了。

    仅仅才两岁的孩子,独自一人被留在电梯,顿时害怕着大哭大叫,直到电梯到了8楼自动打开,孩子也跑了出去走上楼,到最后再也不见孩子的踪影,原来孩子爬到了楼道边的高台阶窗户,之后不幸坠落在2楼的平台之上。

    保姆在发现孩子会跟出来之后,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办,最终发现电梯停在了8楼,保姆随后跟了上去,可是再也见不到孩子,随后保姆立刻给孩子爸爸打了电话,撒谎说孩子不见了,大家只能一通乱找,耽误了很长时间,保姆未说孩子独自到了八楼不见,如果这个时候保姆告知雇主真相,说不定孩子还有挽救的机会呢。

    过失致人死亡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依照情节来判定,保姆式看护人就应该尽到照顾义务,而由于他的粗心大意导致孩子坠楼身亡,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该小区的窗户也是一大问题,两岁的孩子都能轻松的爬上去,窗户外并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就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让人感到心痛和遗憾,孩子爸爸说他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事情,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到这个隐患,不要再让这种悲剧发生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6-30

如果单看标题,“遗留”二字很容易理解为保姆把孩子忘在了电梯里,但其实并不是。

保姆在电梯里是看了会手机不错,但是在出电梯的时候,她并没有看手机,小女孩在按电梯键玩,

她还跟女孩说:

“哎吆,拉这个干什么呢?会有危险的,不能拉这个啊”。

语气非常温和,就是普通长辈的语气。

一面说,保姆一面拉滑板,而小女孩在开始也是拉着滑板的,保姆在出电梯的时候是看向女孩的,因此,在保姆的意识里,女孩在跟着她走。

保姆在后来几秒钟的时间看向了外面,没有看女孩,而就是那几秒钟女孩放开了手,遗留在电梯间。

所以说,悲剧就发生在小女孩放开手的那二、三秒中。

而真正异常的是:

保姆拉得滑板车刚刚出电梯,滑板车距离电梯只有几十厘米时,电梯门立刻关闭,保姆发现异常,想用滑板卡住电梯但为时已晚。

不能说这个保姆完全没有过失,比较理想得做法是她让孩子先出去,或者抱着孩子出去。

但是,你要说她“过失致人死亡罪”,未免太想当然。

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

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如果说保姆应该预见到,“不让孩子先出电梯,孩子就可能死亡。”对于保姆的要求似乎太高了。

谁又能未卜先知预见到这种因果关系?

我能理解很多家长把自己代入了,希望孩子得到保姆的全方位呵护。

但是,如果带入了孩子家长,是否就可以带入保姆儿女,如果我们是保姆儿女,是否能够接受她因为这个过失去坐牢。

所以,客观的做法是就事论事,不带入任何一方。

保姆应该为她的过失承担责任,而不是对所有的间接后果负责。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28

刑事责任应该不至于,民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先回顾一下事情经过:

浙江杭州,保姆吴某带孩子回家时,将2岁女童一个人遗留在电梯上,导致女童失踪。她打电话给雇主陈先生后,一会儿说女童在1楼,一会儿说女童在2楼。陈先生不再信任她,开始一层层地找孩子。最终,陈先生在二楼平台发现孩子的尸体,当时孩子已经坠落身亡。
监控显示,保姆带着一个滑板车和女童进入电梯后,按下1楼按键,之后一直在看手机。电梯到达1楼后,女童伸手想摸电梯按钮。保姆说“摸那么多干嘛呢,会有危险的。”当时电梯门已经打开,保姆带着滑板车走出去。电梯门快关闭时,保姆回头一看,才发现女童没跟出来,赶紧常识用滑板车去挡电梯门,却已经来不及。之后孩子一个人在电梯里嚎啕大哭,电梯在8楼停下来,门打开后孩子从电梯里跑出去,消失在楼道。
陈先生说,孩子从楼道边45厘米的窗户爬出去,坠落在二楼平台。
保姆说,电梯门关了以后,她很慌,赶紧按上下按键,结果是旁边的电梯打开了。她只能在原地等待,看电梯停在几楼。等发现电梯停在8楼以后,她赶紧上去找,没有找到就给陈先生打了电话。

2岁的孩子,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意外,就失去了生命,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现在大家群情激奋,许多人都指责保姆,甚至认为保姆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这种心情当然可以理解。保姆在这件事里当然是存在一些过失的,但是否能够达到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程度,其实是值得商榷的。

早在2020年,杭州就发生过保姆带孩子,造成孩子坠落身亡的案件。当时保姆梁某花把雇主孩子带至同小区自己女儿家后,因孩子大便,她独自返回取尿不湿,把2岁女童一个人留在女儿家,导致女童从23楼意外坠亡。

对比起来,梁某花当时知道女儿家窗户没有防护栏,而且是故意将孩子一个人反锁在家里,而吴某并不是故意将孩子一个人留在电梯里,我们可以发现,保姆梁某花的行为性质,过失程度远比保姆吴某的性质严重的多。那么,梁某花最终是被如何处理的呢?

梁某花在事发以后,先是被刑事拘留,但7天后就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认为,梁某花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决定对梁某花不起诉。

在梁某花的案件里,检察院是认为她构成犯罪的,只是这种犯罪情节轻微,所以酌情不起诉了。

那么,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呢?这可能还需要讨论。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刑法》规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对于过失的性质以及与死亡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

但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认为,这里的过失至少与死亡后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而如果过失轻微,与死亡之间只有间接因果关系,则不能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这个事件里,一方面,吴某并非故意将女童遗留在电梯里,而且她在出门的一瞬间就意识到女童没出来,立即回头,但是没来得及阻止电梯门的关闭,事后也立即采取措施,并没有离开。另一方面,女童留在电梯里本身并不会导致死亡,一般人也很难预料到留在电梯会出现坠亡这样的后果。事实上,如果不是8楼的窗户台阶只有45厘米,女童也确实不会出现坠亡这样的严重后果。

所以,相对来说,保姆吴某的过失肯定是有的,但能否直接认定她的行为与女童坠亡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进而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可能是需要讨论的。

当然,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代表她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她的过失,虽然不一定与女童的死亡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但间接因果关系肯定是有的,所以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如果追究民事责任,这个事件里,开发商或者物业恐怕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报道,女童坠亡的窗户台阶只有45厘米高,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10.3.3 规定:“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6.10.3.4 规定:“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这个窗户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问题,也是需要讨论的。如果设计存在问题,或者物业的管理存在问题,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22-07-02
因为一位保姆的粗心和不负责,两岁的女童被遗留在了电梯之后,导致从8楼掉下去不幸坠亡,事情发生之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去世的孩子让人心痛,而保姆又让人憎恨,孩子的不幸去世保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保姆已经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她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第4个回答  2022-06-28
这名保姆虽然不是有意犯错,但悲剧已经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会被处以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而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