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是怎么算请举例说明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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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4

支付的标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支持11个月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案例如下:

张某于2014年6月12日入职某生物科学公司从事人事行政工作。2014年9月23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张某2014年月至9月期间实发工资数额分别为8169.32元、8415.36元、6651.44元。

2014年9月25日,张某以要求某生物科学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为由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裁决某生物科学公司支付张某2014年7月12日至2014年9月2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325.21元某生物科学公司不同意,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原系某生物科学公司员工,某生物科学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系因公司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某生物科学公司应向张某支付2014年7月12日至2014年9月23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据此判决:某生物科学公司给付张某2014年7月12日至2014年9月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325.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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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支付的标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支持11个月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对于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首要要保留好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入职日期等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