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工资的具体数额吗?

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工资的具体数额吗?
如果只写了:按公司规定发放
能否按新劳动法认定此合同无效???或者说有无办法证明此合同无效?
因为新单位已两次减少我的月薪,并和我说只要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他们就不违法!!!
另商调(同区域)是否需被调的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如果没有,商调成立否?(已在新公司签约)但目前社保还由原公司交。

  劳动合同中,是一定要写明工资的具体数额的,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当然要约定并写入合同中。

  一、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二、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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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是一定要写明工资具体数额的,这个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应该写明工资数额,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 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写明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从事普通工作不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这些行业,从事像机械类的、海上作业、航空等比较危险的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3个回答  2008-10-08
应该写明具体数额
如果只写了:按公司规定发放 应视为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不具备,
第4个回答  2008-10-08
可以写“按公司规定发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