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因醉酒驾驶小汽车被交警查酒驾抓到(无事故)。当时约束至酒醒,扣了车和驾驶证。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出来以后发现驾照属于暂扣状态,我去车管所询问,他们说不用办什么,满5年去考试就可以。如今快满5年,得知按吊销时间开始计算,也就意味着我前面这几年白过了?我能起诉交警要求到期恢复我考驾照资格吗?询问一个交警队的法务,他告诉我被抓起7日内当事交警就要吊销我的驾照,如果不吊销是他们的责任。因为我已经被拘役,没有办法处理了。是这样吗?我询问当事交警,他说他下达了吊销通知书,是我自己不去办理。我都被关了!怎么办理?再说我还去车管所问了,只是没有证据证明而已。
交警绝对处罚时间是事发时,也就是2015年6月。但是实际吊销驾照是2018年10月。期间一直处在暂扣状态,我去问过车管所,车管所说不用处理。我就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