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效期和保质期的区别

食品有效期和保质期的区别

法律分析:
 保质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保存期(推荐的最终食用日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_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食品不再适于销售和食用。生产厂家通常对食品经过理化试验、感官检查来确定其保质期。理化试验检查食品的浑浊度、粘稠度、酸碱度及维生素成分有无变化等。感官检查是通过感官对食品的色、味、形等作出是否变质的判断。依据食品开始变得不好吃的天数,乘上0.7~0.8系数,最终确定该食品的保质日期。保质期内的食品,可能因存放方式、环境等的变化而过早发生变质;同时,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也不一定是坏了,只是出了问题厂家不再承担责任,所以,“保质期”相当于厂家“免责条款”
  综上所述,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的不同是:保质期是最佳食用期,保存期是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过了保质期的食品未必不能吃,但过了保存期的食品就一定不能吃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非法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等项目;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价值不足1万元,罚款2000元至5万元;货物价值超过1万元,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如果情节严重,许可证被撤销:
(一)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中加入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以再生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二)生产、销售食品,其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物、兽药残留物、重金属、污染物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为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生产销售主食和辅食;
(四)腐败,油脂酸败,污秽,污秽,异物,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腐败的食品;
(五)经营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或者生产、销售死因不明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关检疫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的肉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为了防止疾病等特殊需要而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品;
(九)未经安全性评价,使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新品种;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管部门责令收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拒绝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衍生问题:
售卖过期食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一)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销售的食品以及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二)违法销售的食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货物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处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商赔偿十倍的价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