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hr告诉我说不和我签劳动合同,签劳务合同,行不行呢?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意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理应向劳动者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依照该要求,劳动者较多能够认为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值。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视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理应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签署的,自理应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劳动者依照该要求认为二倍工资,并没有最长时间限制。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意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理应向劳动者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用人单位违背此方法要求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理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法律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的行为主体只有一方是法定代表人或机构,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的核心不可以与此同时全是普通合伙人;劳动用工合同的行为主体彼此被告方能够与此同时全是法定代表人、机构、中国公民,也必须是公民与法人、机构。

行为主体特性以及关联不一样。劳动合同的彼此行为主体间不但存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部门单位隶属。劳动者除出示工作以外,还需要接纳用人单位的管理方法,听从其分配,遵循其制度管理等,变成用人单位的内部结构员工。但劳动用工合同的彼此行为主体中间只存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相互之间难以特性,

不会有行政部门单位隶属,劳动者给予劳务服务,用人单位付款劳务报酬所得,分别单独、影响力公平。企业未与劳动者签署工作,将依规付款二倍的薪水;企业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能够依规消除劳动合同,并规定其补交;企业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负责二倍的经济补偿。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保养你合法权利,还可以向本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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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5
不行,但是当hr跟你说不签劳务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当你入职以后干一段时间,你就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他就得给你补偿。
第2个回答  2022-07-17

这个的关系其实已经变了,你如果跟他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是你是乙方,那么公司的甲方,你跟他签的是劳动合同,那么劳务合同的含义不一样,也就是有第三方会跟你签劳动合同,然后把你派到这边就变成劳务合同了,就是这样一件事情。通常而言的话,这个是规避责任的那种方法,那么我们很多企业的话都会这样用,特别是一些大厂,那么他们为了规避以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吧,就会这样用,其实我是不赞成你给他签的,现实公司有很多,你干嘛一定要和这个公司签的?除非这个公司更好,给你很高待遇,否则的话就不能跟这样的公司钱。以前我就职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个很大的公司,那个公司的规模非常大的,但是他只愿意跟我签劳务合同。


他们厦门有成绩一家公司,然后跟我签劳动合同,然后把我派遣到这边工作,就是这样一件事情,我当时嘴巴上面说是可以,但回去之后我就回了,我觉得现场的话,那么不需要把话说这么绝吧,反正在我看来的话,劳务合同是不可能给你签的,想都不要去想,就是这样的一件事情,后来的话我也没有跟公司联系过了,反正我觉得如果你自己考虑好了,如果收入够高的话,签劳务合同是可以的,但是收入不高的话,就不要跟他们签了。一


在现实生活之中有很多公司并不是只有这一家公司,所以说大家眼睛还是要放远一点,放亮一点的,因为和这家公司签了劳务合同之后,一旦有什么纠纷的话,那么就是和你签的那个第三方的工资有关系的,反正和这家公司肯定是没关系的,反正我不太喜欢这种方式,我觉得你既然用人的话,为什么只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呢?

第3个回答  2022-07-15
其实是可以的,两者的差别并不是特别大,但是我个人还是建议你一定要签劳动合同。这样是能够保证你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4个回答  2022-07-15
这种行为是不可以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