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可以转公司吗?

如题,我的劳动合同目前要第三次续签了,第一第二次合同分别是三年和五年的,公司目前给的方案是合同转签到同一集团下的另一个子公司,作为该公司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这样做合规合法吗?如果我强制要求在原公司前无期限合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如果入职时候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和公司进行协商是可以转公司续签的。
法律分析
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身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自身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根据相关法律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如果强烈要求转换公司续签的话,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拒绝转签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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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9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第三次与员工签订合同,应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很明显,你们公司不想与你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这是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如果企业一定要与你换一家公司,那就意味着要与你协商解除本应签订的无固定期合同。所以应当给予你一定的赔偿。也就是所谓的买断工龄。所以你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作为劳动者,不要轻易妥协,这是企业违法!
第2个回答  2020-06-09
你第3次续签是不可以转公司的。
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员工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3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转公司的话,那么你就要重新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的权利就受到了损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09
公司这样操作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第4个回答  2020-06-09
朋友你好,劳动合同连续签了两次的,到了第三次是自动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转入到另外的子公司的情况下,相当于是重新入职到新的公司,与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的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所以如果说要跟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选择不转入新的公司,直接就在原来的公司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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