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签署拆迁协议后产权人死亡,继承公证办不了,怎么办该房屋的产权?

父亲的拆迁房,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之后父亲因脑溢血意外死亡。他的第一继承人有:妻子,儿子(本人),老母亲。但是老母亲年迈,已经丧失书写,语言表述能力,不能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应该怎么办理这户房子的产权?如果没有继承手续,如何继续办理房屋购买合同,补交房款等问题。

1、该房屋产权为你父母共同共有,你父亲已经去世,那么该房屋产权有一半的产权属于遗产,如果,你父亲去世前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一半房屋产权可以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半房屋产权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2、你的爷爷、奶奶、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你父亲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签署意见,由公证处出具《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如果你想一人继承房屋产权的话,你的爷爷、奶奶、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都要放弃该房屋产权的继承权,在父亲房屋产权继承权弃权书上签字。3、你的母亲在公证处将该房屋产权应该属于你母亲的另一半房屋产权赠与给你所有,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由公证处出具《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书》4、你执《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你母亲一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和赠与过户,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即可。5、过户费用;(1)公证费;按房屋价格2%交纳(2)契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3%的契税(3)土地增值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1%的土地增值税(4)所得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1%的所得税(5)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每件80元交纳(6)房屋交易手续费;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交纳(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交纳0.5%的评估费追问

生前没有遗嘱,我没有兄妹,但是我奶奶年迈,她本人虽然同意放弃,但是签不了字,也表述不清楚了,回答不了公证程序的十几个相关问题,办理不了放弃。我是否就需要办理三个人的继承公证?可否以三个继承人的情况继续办理拆迁房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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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8
还没有得到房子,提哪门子产权人,不切实际。政府在拆迁的时候是把你们当成一家人对待的,自己别先一家人不认一家人
第2个回答  2019-04-19
除了做继承权公证,还可以请法院判决,每个人多少。奶奶的部分,可由奶奶的监护人代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