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发生于资兴市某公园内,女子谭某在公园散步时于相对方向以儿童骑行的儿童脚踏车相撞。由于儿童脚踏车处于下坡路段车速较快,导致谭某在被撞后倒地受伤,随后被送往就医。医院诊断结果为左侧股骨颈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其损伤致残程度被评定为9级伤残。在谭某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男孩父母向其支付了医疗费用及部分护理费用,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
因为协商达成统一意见,谭某将男孩儿及父母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赔偿各项费用,共计约26万元。
法院在经过审理后,认定谭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约为26.07万元。在本案件当中,男孩骑脚踏车造成谭某倒地并受伤,但男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证据证明其有资产,故相应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来承担。同时法院根据双方对于相撞事件的描述,酌情认定被告人男孩其父母在该事件当中承担80%的赔偿责任,由原告自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在综合各影响因素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男孩复活,需向原告赔偿20.86万元。由于其在原告住院及出院后已支付一部分款项,在扣除这些款项后,男孩父母还需要赔偿原告17.45万元的费用。
法院方面还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父母在看护孩子的过程当中,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尽可能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在此次事件当中,事情不算是大事,但恰巧被撞人受到严重伤害。大家都应该引以为戒,带孩子出门骑自行车或其其他儿童车辆时一定要尽好看护义务,尽可能避免撞到其他人。
法院的判决是让孩子的监护人赔偿20.86万元。 现在有很多的小孩子都非常喜欢骑自行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我觉得这样还是非常的危险,这次网上就发生了一件事情,有一个十岁的男孩子,他在公园骑车,然后撞倒路人,之后导致这个路人成了九级伤残的消息,在网上曝光之后,还是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事情的起因是因为这个篮子在骑自行车的时候,因为下坡的路段车速比较快,于是就撞到了路人,后来,这一名路人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的时候,结果诊断为她的左侧股骨颈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所造成的伤害还是非常的大。
受伤的这个人在医院住的时间也是非常的长久,而且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也是非常的多,在住院期间和出院之后,这名孩子的父母为这一名女子支付了医疗费用以及部分的护理费,可是双方两个人因为赔偿的事情并没有协商好,后来,这一名女子诉讼到了法院,后来法院给出的判决是孩子的监护人需要赔偿,这一名女子的20.86万元,扣除已支付部分后,还需赔偿17.45万元。
这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件事情的曝光,也给广大的网友们提了一个醒,如果自己的孩子今后在骑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格外的注意一下人身安全,避免这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最近几年孩子骑自行车的时候发生了事故的现象,还是非常的多,所以家长们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更加应该注重。家长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让自己的孩子意识到,遵守公共秩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否则就会给他人带来一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