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4天后和老板说了辞职不干,老板回复我说好,相关工作也交接给同事了,这4天在法律上我能领到工资吗?

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但是他没有给我发工资,怎么办?这家公司在深圳,小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刚来4天觉得不合适就和老板说了辞职,需要去劳动局投诉吗?

这个如果你说辞职的那天老板就安排了交接,你可能是领不到工资的,如果是在你提出辞职,第四天交接的,这四天的工资应该有的,一般都是按,下一位工人接手你的工作的那天算结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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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1
如果不是试用期的话,老板同意你离职,应该会给一些工资的。
第2个回答  2019-12-11
亲,即使是试用期间也是有工资的,只不过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协商处理,如果公司坚决不给的话,你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诉讼的,只不过过程也是有一些繁琐,所以最好是协商解决来得方便些。
第3个回答  2019-12-11
从法律上来讲,这属于事实劳动,也是应该支付你工资的,但是最好要保管好相关的凭证,比如说入职时发的offer,还有劳动合同等等追问

小公司,他没有签合同,只有OFFER

追答

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

第4个回答  2019-12-11
虽然不是很懂这方面的知识,我觉得你是很难领到这个工资,毕竟才4天,即便你有理有据,估计维权起来也很难,花费的精力和时间都会不少。,大多数人估计有这功夫都选择重新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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