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该条“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究竟是指什么?1、按交通事故评残标准认定的伤残等级。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评残标准认定的伤残等级?
“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如何理解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是否是指达到退休年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享受养老待遇是否也算有生活来源?

第1个回答  2011-05-03
一、该条“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究竟是指什么?
答:根据不同的案由,法院委托的,无争议的两种鉴定结论都可以
1、按交通事故评残标准认定的伤残等级。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评残标准认定的伤残等级?
二、“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如何理解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是否是指达到退休年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享受养老待遇是否也算有生活来源?
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是达到退休年龄,也可以是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般法院内掌握是无收入或收入不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三、如果你从事法律工作,答案可以到黄松有主编的书里面找到,很全很详细
第2个回答  2011-05-15
就是说不论有多少被扶养人,所赔付的抚养费用也以赔偿一个人的消费性支出或生活消费支出额为最高限额。给你举个例子就非常清楚了,一个人被人撞死,他有两个子女,父母均在,妻子已逝,没有兄弟姊妹。这中情况下,四个被抚养人均只有死者一个抚养人,因此,按照该解释的规定,没个被抚养人都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消费性支出或纯收入,则应当赔偿4倍,显然不公平,违背了补偿原则。因此,才有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