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领导并没有做任何调解,甚至不了了之,告诉我们说领导已经训斥过打人方,这件事就算结束了。我很气愤,为什么连最基本的公开赔礼道歉都做不到,面对这种情况,除了对打人方提出诉讼(因为打人方和我家亲戚认识,而且我家属是轻伤,不想事情闹太大),我还可以怎么做?
像这类因纠纷而致轻伤的事件,就法律而言是怎样的处罚规定呢?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轻伤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如果情节不严重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