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这就要看你是哪里的了,如果属于条件具备地区,2005年3月出生的儿童在2011年暑假后可以上小学一年级,2011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应该是2005年8月31日以前(包括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属于条件不具备地区,2005年3月出生的儿童就要等到明年暑假后入学了。另外上小学一年级不是一定要上学前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 上小学一年级前一定要上学前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