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仲裁案子是6月20号开的庭。劳动仲裁委的说要调解,让我等三天,这都第三天了,也不见有什么回音。

一、我开庭时只是接到开庭电话通知,但是没有书面的通知这样行吗?

不可以 仲裁庭要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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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3
没事的,不用担心,仲裁委不会再程序方面为难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3
没书面通知你去了庭也开了就行了,哪天调解得三方都有时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