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多,在合同到期的前半个月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合同是月底到期,但是月中就没有继续工作,那么这半个月是否还是在合同期内?是否应该支付我正常的奖金和工资?除此以外是否也应该赔付我3个月的工资?很急,请大家尽快办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