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正问题

我于2010年8月27日入职,我跟公司签合同2011年2月27日转正加薪,但是公司已默认我转正,至今未加薪,试用期为6个月,但我现在工作满10个月了,公司于2011年1月1日,改为试用期6个月加3个月审核期,公司通知下发,但是没有通知我令签合同,如果我起诉公司可以赢吗??合同还在我手上,如果赢,大约可以赔偿我多少钱?

按照你的说法,公司试用期6个月,应该是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从文中得出结论是,公司在2011年2月27日的时候应该对你转正 或者 不转正(停止录用)的答复。至于所谓的审核期,纯属瞎扯,不合理也不合法。这种事情在中小企业比较常见。
后续处理办法:
1 按照最初签约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多少,后面4个月如果少于合同约定转正的工资得补齐;
2 劳动纠纷可以先由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 劳动仲裁(不收费);如果对仲裁决定不服,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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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3
当然会赢,不过只会给你相应的工资,不会多给。工作是不保了。
还有你和公司签的几年啊。一年合同试用期是一个月。三年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你和公司签了几年??
第2个回答  2011-06-23
直接找劳动仲裁问下~~~
第3个回答  2011-06-23
起诉或劳动仲裁,可以赢。公司通知属于单方面修改合同,无效。即便胜诉,也只能补偿4个月正式工/试用期工资差额。
但个人跟公司打官司,真耗不起。属于双输。
第4个回答  2011-06-23
我觉得够呛吧,这种事情太多了,相关机构也未必那么积极的处理这些问题,你还得搭时间、搭钱,倒不如找机会换个更好的工作。
加之如果合同没有很明确说明加薪具体怎么个加法,公司肯定是不怎么上心这事的,一般企业都这样
第5个回答  2011-06-23
只能忍倒霉了,搭上经历和钱。 有那打官司功夫就找工作把钱都正回来了。 耗不起的。算是成长的经历把。以后多个教训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