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要求加班没加班费是否违反劳?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
第一:2008新劳动合同法出来了,我们厂也强制和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我们签的是5天8小时工作制,但现在我们每个星期六还是要上班,也没得加班费。只是在以前的工资里面拿出一部分作加班津贴。总工资不变。如:以前底薪2000+技术津贴500+岗位津贴500=3000。现在就是底薪1500+技术津贴500+岗位津贴500+加班津贴500=3000(如果星期六不上班就扣加班津贴)
请问这样有没有违反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点: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呀?如果我以此为理由提出辞工,是否有补尝。
第二:我们厂里的生产作业员都没有买保险,(我一老乡已经做了一年了也没有买任何保险)不给员工买保险是否违反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呀?如果我以此为理由提出辞工,是否有补尝。
第三:签了新劳动合同法做满一年就有5天年假,这个时间是从进厂时间算起还是从签劳动合同的那天算起!
第四:快过年了,回家有事情要办,但厂里放假时间很少又不让请假,怎么办?(除回家结婚,其它任何情况、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都不让请假)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都属违法,职工有权解除合同,并应享有补偿。
合同期限从用工之日算起。
请假以服从单位规定为好,快过年了,谁都有事情要办,若没规定,单位企不停产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