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到一家外企上班合同期限为6个月,offer上写到3000基本工资加1000补贴,以及每月200的绩效奖金一个季度发一次,由于母亲生病9月30日办理了离职,但是工作了5个月都没有发绩效奖。劳务派遣公司给的答复是:一绩效奖要根据表现考核;二说我5月入职,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应该算7,8,9月季度的绩效,但我9月底提出了辞职,10月才做绩效考核,劳务派遣公司说不可能再跟客户公司做我7,8,9月的考核。请问我要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我的绩效奖合理吗?以及劳务派遣公司的理由合理吗?
六百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毕竟自己辛苦打工,offer上白纸黑字写明的所以争取要一要
如果我向劳动仲裁寻求帮助也会麻烦吗?
追答当然麻烦,一次劳动仲裁折腾下来少则20天,多则半年,再说跑来跑去那不是钱呀,你觉得值吗?除非为了堵这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