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让你重签其他公司的劳动合同跟三方协议这样合法吗?,之前的合同双方都各一份。

公司突然让你重签其他公司的劳动合同跟三方协议这样合法吗?,之前的合同双方都各一份。

  与总公司签了三方协议,但毕业后公司让我与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三方协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如果和用人单位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子公司,与总公司无关,这与当初三方协议是违背的,具体的影响取决于劳动者自己的看法,在总公司和子公司更有好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追问

之前是一家公司,现在是因为之前少的那家公司准备上市,然后后面我的工资及五险之类的都从另一家公司名下转入,这次安排重签劳动合同跟三方协议,这样操作公司合法吗?

之前是一家公司,现在是因为之前少的那家公司准备上市,然后后面我的工资及五险之类的都从另一家公司名下转入,这次安排重签劳动合同跟三方协议,这样操作公司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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