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要交给谁

如题所述

    劳动者书写的辞职报告应当递交给用人单位,具体就是递交给用人单位的招聘部门即劳动人事部门。

    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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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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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9
人力资源部或者部门主管
第2个回答  2017-04-2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想要辞职,尚处在试用期内不需写辞职报告,直接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直接上级口头说出离职申请即可;若劳动者已过试用期,辞职报告可以是手写或电子形式,将报告交于用人单位的人事或直接上级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