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可以分摊到12个月来比对税率表来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某个单位分两次发放(即12月和次年1月或2月),如果要少缴又要合理避税的话是应该选择高的一次为“全年一次性年终奖”来计算个人所得税。我想请问:“全年一次性年终奖”是单位自己定或是由税务机关来核定?是否要什么依据?(如:2010年的年终奖,在12月份发一次,又在2011年2月份发一次,两次的金额都不同。)

  按税法规定,年终奖一年只能计算一次(按收付实现制),税额计算为年终奖/12再对应税率表计算,但领取年终奖当月工资不足2000,其差额可以用年终奖扣减。
  如你所述,你公司分两次发放年终奖,只有一次可以按年终奖计算,另一次要按当月工资所得计算,所以最好是一次性发放,但要注意税率的临界点,如出现以下情况,建议分两次发放。
  下是年终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出现不正常计算规律的范围:
  1、6,001~6,305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6,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少;
  2、24,001~25,294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24,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低;
  3、60,001~63,438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60,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低;
  4、240,001~254,667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240,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低;
  5、480,001~511,429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480,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低;
  6、720,001~770,769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720,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低;
  7、960,001~1,033,333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960,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低;
  8、1,200,001~1,300,000元之间,员工税后收入将比年终奖金为1,200,000元的员工税后收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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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8
不是由税务机关来定或自己定,而是直接由税法明文规定,且“全年一次性年终奖”一年只能使用一次,不能有第二次。
因此,如果存在分两次发的情况,应该选择金额大的一次来作为“全年一次性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