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达人进!比较一下英法美三国内阁制度的……

这是个论述题,尽量回答的详尽一些却又不失概括,求得言简意赅又不失论述题的格式和样子。而且要从历史的角度回答(类似高中历史的论述题的格式)。要的比较急,希望在24小时之内能够得到回答。不要从网上大把大把的复制粘贴,最好自己总结一下。财富值先放上80分,有能回答的请帮下忙!

英国的民主属于君主立宪制, 保留国家君主的国家元首地位和贵族爵位体系, 但仅具象征意义。真正的权利掌握在国会上下两院以及首相手中。首相作为政府首脑的象征,具有实际意义上的政治权力,负责内阁的组建。下院和上院的关系则类似平民会议和贵族会议:下院议员和首相一样由公民选举产生,多行使立法职能,并具有罢免首相的权利,属于强有力的制衡机构;上议院中则有相当数量的议员席位由非选举产生的代表担任,偏重于行政职能(司法权隶属于法院)。英国拥有历史悠久的两党制传统,首相及议员席位长期由保守党和工党(19世纪末期以前是托利党)担任。

法国的民主是总统制民主共和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均为总统,由全民选举直接产生,掌握最高行政权力,不受弹劾。议会(包括国民议会和参议院)拥有立法权,法院拥有司法权。。拜19~20世纪长期反君主制斗争所赐,法国的共和相当彻底,一切原有权力集团几乎全部被瓦解,权利制衡体制相对完善,左中右政党均有土壤,是典型的多党制政体。体现到政治生活中,就是民选总统和议会多数党(或联合集团)产生的总理间常见的对抗和合作关系。当然,制衡也相对降低了政府的效率。

美国的民主和法国大致相同,民选总统掌握实际权利,有权任命政府部长。议会分参众两院,掌握立法权,不过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利。联邦法院负责司法权。和法国不同,美国没有总理,却有负责国务院事务的国务卿作二号人物。政党体制为两党制:共和党和民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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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8
1,美国:是总统制的共和制。总统制里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同时又为军队最高统帅。。共和制的特点是实行三权分立,即行政、立法、司法。联邦制就不用多说了吧。
议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他们的议员选举方式不同。
2,英国:是君主制的内阁负责制,女王是国家元首,是国家的代表。而首相是政府首脑,代表女王执行官国家权力。英国议会有君主、下议院及上议院三部分组成。上议院是贵族,下议院才是真正的议会,其主要工作是通过国会法案制订法律,并就政治问题进行辩论。下议院选举是英国民主体制的重要部分。
3,法国:情况比较特殊,半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总理同为政府首脑,其议会制度为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在两院对法案的审议发生意见分歧时,国民议会有权最后裁决。
我现在也就知道这些了。
第2个回答  2010-12-28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
君主受宪法的制约
这个制度是在1689年的《权利法案》颁布后确立的
美国是民主共和制
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则,行政权归属政府,立法权归属议会,司法权归属法院
这是在1787年宪法中规定的
法国在二战后重建,采用的是和美国相同的政体
英国的宪法没有以书面形式表达
而美国的宪法是以明确的条文表达的
第3个回答  2010-12-29
  英、法、美、德四国内阁
  现代国家的政体是指中央政府的体制,主要是立法和行政系统的关系,即总统和议会谁主导行政系统。现代三种主要政府体制是内阁制,总统制和混合制。在不同的政府体制下,内阁的权力也不尽相同。
  英国内阁英国是内阁制。它的中央行政机关就是内阁,行政首脑首相由议会提名和通过,其内阁成员则由首相提名,议会通过而由国王任命。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内阁都是由多数党组织,首相一般是由多数党领袖担任。议会和内阁彼此制约。尽管议会是定期直接选举,但内阁任期没有限制。议会随时对内阁有人事否决权--既通过内阁不信任案罢免内阁。反之首相为避免不信任案也有权解散议会,要求提前大选。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是国会议员。
  法国内阁现代法国是内阁制和总统制的混合政体。人民选举议会,同时选举总统,然后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推举总理,组织政府,总统和总理共同为法国最高领导人。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的行政首脑。但法国总统又需要提名总理做为其行政上的首要助手。这项任命必须由议会通过认可,本意为制约总统的行政权力。结果一但议会被反对党掌握,反对党就可以“胁迫”总统去任命自己的总理而架空总统。总统不一定能拥有对内阁人事的主导权,总统与议会的权限不稳定。二战以来法国多数时间是总统主导,近十余年附合欧洲政治潮流,逐渐走向议会主导的内阁制。
  美国内阁
  美国是标准的总统制国家。美国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行政首脑。总统制下总统代表的政党是执政党,而议会中的多数党却可以是在野党。相反内阁制下议会中的多数党却总是执政党。美国政府最高决策机关为总统内阁。总统内阁由总统根据施政事实上的需要而设立。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从法律上说,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
  德国内阁
  德意志帝国:
  二元制君主立宪。由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而由议会行使立法权。但君主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否定权,可见真正的立法权实际上不在议会。1871—1918年德意志帝国,就实行的是这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
  联邦德国:
  实行议会内阁制,总统只是国家元首 ,并不直接领导内阁。内阁总理由联邦议院多数党领袖,或占优势的政党联盟中主要政党的领袖担任。内阁总理组织政府,政府对联邦议院负责,联邦议院可以对政府提出“建设性不信任案”迫使内阁总理辞职,政府也可以提请总统批准解散联邦议院重新大选,再由新产生的联邦议院选出新的内阁总理重新组织政府。 内阁是联邦行政系统设置的最高职能机构,作为联邦行政系统的最高机构,权力很大,职权范围也很广泛,但内阁并没有自己的办事机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2-30
找本高中历史教参,上面很详细,很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