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计算考勤天数的问题,请一定帮忙

大家好,我是一个做人力资源的。
过完春节,我们在做工资是时候遇到了一个问题。
1、我们是食品行业,春节前一直都保持了节前连续一个月不放假的传统。
2、2007年元旦节我们放了两天假,是1月1日和1月2日。从2007年1月15日开始到2月15日,我们一天都没有休息。按照考勤机记录,我们1月份实际出勤天数是26天。应出勤天数也是26天。
3、过完春节,有员工提出异议了。这名员工在1月3日-5日请假了三天,按照考勤机记录,实际出勤了23天。

我在做1月份工资表的时候,就直接给她扣除了3天工资。
1月份我是这样做她工资的:2300-2300/26*3=2034.62(元)

4、她的异议是:1月1日和2日公司放假,应该从26天里再把这两天减去,1月份应出勤天数应该是26-2=24天。而且,这两天放掉的假应该算作出勤。
这样的话,她请假的3天减去1、2日放假,只能扣她一天工资。
按照她的意思,应该这样算工资:2300-2300/24*1=2204.17(元)

请各位帮帮忙,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最好能帮我拿出法律依据,谢谢!

看你们单位是以每月21天、26天还是31天计发工资,劳动部门规定是按照20.92天/月计算工资的,请你参照当地的工资支付办法中有相应规定。若按照21天计算,该员工的当月工资应该是
2300-2300/21*3=197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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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12
这跟元旦放假没有关系吧 如果公司一个月没有放假 应该给与职工加班补偿或给职工存休 否则违反劳动法 如果有存休的话 直接算他休假不就可以了么
否则你们的加班方式他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要求仲裁
第2个回答  2007-03-10
本身你公司有这样的规定不或惯例不?如果有的话.那就难说了,如果没有的话那一切都会依照公司制度来做,这两天放掉的假应该算作出勤就不可能的本身放假就不可能当做出勤的.
第3个回答  2007-03-11
放假不能当出勤,应该扣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