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学制改革内容

如题所述

1958年学制改革内容内容如下:

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只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地方伸缩余地。

主要内容:

蒙养院改称幼稚园,收6岁一下儿童。初等教育阶段为6年,分为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两级,其中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2年。另高相当年期的补习学校,分别招收初级小学毕业及年长失学者。

规定以4年为义务教育年限,但各地可视情况在适当时期延长年限,入学年龄也可视地方情形自行决定。

中学修业年限为6年,分为初级中学校和高级中学校两级,各3年。初级中学校实行普通教育,兼设各种职业教育科;高级中学校分为普通、农、工、商、师范、家政等科。

师范教育除在高中设立师范科外,以前的5年制师范改为6年,或单设2年或后3年的师范学校。实业学校改称职业学校,分初高两级并能在相当学校内酌设职业教员养成科。

大学修业年限为4—6年,废止预科。高等师范学校改为师范大学,企业年限为4年。师范大学或大学教育科得附设2年制师范专修科。

特点:

1、教育段年限划分较为科学,六、三、三分段恰好与我国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相符合,同时缩短了小学教育年限也利于初等教育的普及。取消大学预科,有利于大学集中精力进行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

2、以加强中等教育为核心,延长中学教育年限,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学生的知识水平,而且有利于中学生完成升学和就业双重准备。

3、注重职业教育,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4、注重个性发展,在中学开始实行选科制和学分制。

5、给各地更大的灵活性。

6、注重普及教育,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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