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由谁放进档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一、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这不是强制要求的,一般签合同后,就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不放入档案的,但是转正定级相关资料,会放入档案。
1、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属不同类别,内容亦不相同,不能以保密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不过,若是保密合同里有写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则有可能对你不利;
2、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公司须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而你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与劳动合同亦关联不大;
3、公司限制你档案调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原因未签的,员工需在入职的两周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日期为入职报到当天,员工入职后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员工级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3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4年。
(3)、劳动合同保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乙方合同由员工本人持有,并在《劳动合同签领表》上签字确认。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管理
(1)、劳动合同续订流程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员工本部门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员工,员工本人在收到意向书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续签,双方相关续签意向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如员工本人提出不再续签合同,也需在本意向书中表达明确意向。
(2)、劳动合同续订期限员工级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4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的保管劳动合同续签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及续订的劳动合同存放至员工人事档案中保管。
(4)、续订劳动合同的反馈各业务集团人力资源应及时(提前1个半月)将因公司原因未及时办理续订或决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反馈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并提前1个月将公司相关不予续签的意向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