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薪不满一年有吗

十三薪不满一年有吗

十三薪不一定要满一年。
“十三薪”就是年底双薪,每年第12个月时,用人单位多向员工发放一个月的薪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能够充分举证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惯例、当年度单位向其他在职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等事项的,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支持职工得到属于一份劳动所得。
事业单位转正未满一年不享受十三个月工资。十三个月工资实际上是上一年度的考核合格后发放的工资。而含试用期的第一年是不参与单位考核,所以没有第十三个月的工资。
除了每年十二个月的正常每月发放工资外,作为年终奖或者其他奖励措施而发放的所谓第十三个月工资。这是由各单位依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确定的,法律不会对此作出强制发放的规定的,因为这属于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按月足额发放工资。13薪超过劳动法的范畴,所以每个用人单位是否发放或者如何发放13薪,劳动监察部门管不了,需要看当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如何约定的。
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一次性奖金。一般来说,十三薪更体现激励的公平性,而年终奖更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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