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搬走,房东不退押金,我可以报警吗?

我租的房子是我们公司领导给找的,当时搬进来的时候说房租是400,后来等我入住了,房东又说房租是450,要押一付一,当时我也没说什么,既然来东西都弄来了,又不能说走,等我交了房租和押金之后,她在她的记录本上些了,一年的合同,我就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她说进来住就要和她签一年的合同,但是我根本连见都没见过,怎么签,后来她也没有给我看合同,我也不知道那上面怎么写的,后来我想起押金条的事情,她说给我们领导了,结果我打电话问我们领导,她说在房东那里,根本就没给押金条。我的房子25日到期,她总是提前半个月来收房租,今天10号,我就要搬走,我也不要剩下的房租了,就想要回我的押金,可是我跟房东儿子交谈后,他说不管我住不住都必须要在今天交上押金,否则就按合同办事,不给押金,我就挺生气的,我觉得她也没有给我押金,我更没有和她签过住房合同,请问各位,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报警吗?能把押金要回来吗?
我才住了2个月!我根本连合同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更别说签合同了,我们公司好多人都在这里住,不光我没有押金条,我们住在这里的都没有押金条!

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第63条,这些现金属于质押。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如果租房期满,没有什么违约的地方,押金理应退回。如果有损坏房屋设备、家具之类,或欠缴水电燃气有线电视之类的,那么押金理应扣除这些费用后,有余额才退回。不足还应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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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2个回答  2011-01-10
你签合同时你这边没有备份吗?交了钱没收据吗?有证人可以证明你所言非虚?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是很难取得警方支持的,我看你房东整个一欺人太甚,他儿子也好不到哪去,你领导跟她熟的话就让他出面说说,要不去警察局要求民事协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10
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可以报警,相信警察会给你一个说法,你会得到赔偿的。
第4个回答  2021-09-22
租房是需要给租客押金的,相信很多租房的和需要租房的租客都知道。租房交押金,房屋没有到期一般是不能退押金的,但是,如果遇到房租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的可以,可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