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超过3500元,个人所得税要扣多少?

如题所述

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

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拓展资料:

8月27日,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指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升为5000。

草案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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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2

到目前为止还是3500元为扣减数,如果你当月累计收到工资:6500元时:应纳个税所得额=6500-3500=3000;应交个税=3000*10%=300,速算扣除=105,实交个税=300-105=195,你的到手工资收入:6500-195=6305元。

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 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 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 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人士获取中国境内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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