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定罪前,是先假设嫌疑人有罪,通过证据推翻罪名。还是先假设嫌疑人无罪,用证据证明嫌疑人无罪。 请各位大侠多多指教,可以的话请告诉我《法律》的哪个地方有明确的规定。 指出具体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