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总叫我做另一家公司的工作,劳动法是可以告吗?

你好!老板有两个公司,我在酒业公司上班,买的酒业公司的社保,我做的设计。另外的公司是做门市的店铺,一有员工休息就叫我去顶班(在我自己的工作时间内),而且是没有报酬的!!!也不是我的职责要做的事情!按劳动法是不合理的吗??

俗话说“端谁家的碗,归谁管”,既然老板给你开工资,他让你干哪个公司的工作都无所谓。为什么要告他呢?如果这份工作你不喜欢,可以告诉他,或者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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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2
老板总叫你做另一家公司的工作,劳动法这样的情况当然是可以告他的 。如果他给了你两份工资的话,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是需要在你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他只给了你一份的工资,这样的劳动是完全不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21-09-23
虽然可以投诉,但是投诉的意义不大,因为民企的混合用工在现实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劳动法角度而言,获得法律救济的程度也有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9-22
你老板的这种行为本身来说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这种情况可以先和自己的老板进行沟通,如果实在沟通无法解决的话,那么,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21-09-23
如果老板总叫你做的是另一家公司的工作,而且和工作的内容无关的话,那完全也是可以拒绝的,如果不愿意工作的话,那还是辞职吧,因为呆在这样的公司确实没有什么盼头,累的总是自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