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家单位中,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结果工作了近6个月,迟迟没有转正。
我曾经向行政部提起过转正问题,也没有抱什么希望。
有一天行政部找我签延长使用期合同(延长至6个月),我没有签。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再试用。
后来我们部门老大谈话找我谈话,他说了我说话不够婉转,客户对我的服务不够认可(我觉得进这家公司,还没有客户投诉过);我学习不够努力;我的进步较慢等
而我感觉公司员工之间的感情比较冷漠,公司的管理风格也不是很喜欢。
我常常为自己好理由把自己留下来。毕竟自己是这个行业的新手。
后来就决定,过完年另谋发展。当时就办理了离职手续。
然后接着回家。
过完年,已经来到深圳。开始新的求职旅程。
自己也反思了好久,反省反省。
请大家帮我想想:离职原因怎么讲?我只工作了半年呀。马上就要面对面试了。
上家公司是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