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单方面终止合同,提前一月说明就不算违约吗?

我于2006年7月租下一套房子,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期是一年。今年3月房东突然找到我说房子不能租给我了,要收回去给他家亲戚住。我询问过多次什么时候要交房,房东一直没有明确说明,只回答尽快。我在4月底找到房子,但由于该房房客要到五一长假后才能搬走,所以我也只能那时候搬过去。和我现在所住的房子的房东已经说好搬走的日期。房东最近几天内态度恶劣,不经我允许擅自用钥匙开门进入我租住的房子(之前房东说所有的钥匙都已经给我了),并且要搬走我租住房子内的东西,于是和他吵了一架。房东声称已经提前一个月和我说明,不算违约,现在是我赖在他的房子里,给他造成极大的不便。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难道是像我的房东说的不算他违约吗?我有没有权利向他索取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呢?

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算违约就要看之前的约定,如果当初合同有规定双方续租或退租提前一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并告知原因的话,不算违约,如果没有的话就肯定是违约了。
法律分析
房东单方面终止租房合同如何处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东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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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07
如果当初合同有规定双方续租或退租提前一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并告知原因的话,他不算违约,如果没有的话他肯定是违约了。至于钥匙你们当初肯定是口头约定,合同一般不会写这个,只能怪自己碰到刁人了。
第2个回答  2007-05-07
他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了,所以在这一点上它并没有过错;至于你是否可以向他主张违约金,那要看合同中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就可以,没有就不可以。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你仅可以向房东主张一下项目的赔偿:1、退回剩余未租时间的房租;2、因为提前解除合同而因此给你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3个回答  2007-05-07
房东已构成违约,你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量向房东索要.所谓的提前一个月是指到期前的一个月,并不是指合同期内还未到期的时间.
第4个回答  2007-05-04
的确主要还是要看你们当初的合同是如何约定.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那么很明显就是违约了.